解读方式 | 文字方式 | 生成日期 | 2024-05-09 |
来源 | 固原市司法局 | 解读单位 | 固原市司法局 |
标 题: | 文字解读:《关于开展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提升行动(2023—2025年)工作方案》 |
为深入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,持续提升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水平,根据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《关于印发<关于开展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提升行动(2023—2025年)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精神和要求,固原市结合实际制定了《关于开展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提升行动(2023—2025年)工作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工作方案》)。
我市《工作方案》主要包括四个部分:第一部分明确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指导思想和创建目标。第二部分创建类型,既明确了法治政府建设达标创建、示范创建的指标要求和创建比例,又对综合示范创建和单项示范创建提出要求。第三部分实施步骤,从自查自评、提交创建申请、及时上报、评估核查、巩固提高五个方面对创建工作进行了细化,明确了时间节点和各阶段任务,确保《工作方案》能够落地落实。第四部分创建要求,从提高思想认识、压实工作责任、强化督促检查、加强宣传动员四个方面作出具体规定。
《工作方案》的出台,将有效推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在整体工作、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迈出更大步伐、取得更大进步、实现更大突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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